自行生成的测试报告通常不具-备投标所需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,其作为投标文件的可行性取决于招标要求、报告性质及认证级别。
法律效力问题
投标文件要求的软件测-试报告需具备司法证明能力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及CNAS-CL01检测实验室认可准则,有效软件测试报告书必须由具备CMA(中国计量认证)或CNAS(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)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出具。自行生成的报告缺乏以下关键点:
1.未经过实验室认可体系监督和测试。
2.测试环境未经国际标准ISO/IEC 17025校准验证
3.CNAS报告无授权签字人签发(CNAS要求至少两名高级工程师资质)
没有技术测试
合规测试报告需包含标准化-技术内容:
测试环境拓扑图:注明服务器配置、网络带宽、数据库版本
工具-校准证书:性能测试工具(如LoadRunner)需提供年度校准记录
测试用例覆盖率统计:需达到需求追溯矩阵(RTM)100%覆盖
缺陷分级:采用ISTQB标准定义P1-P4级缺陷分类
自行工具报告通常仅包含原始数据,缺乏分析结论和风险评估。
招标要求
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通常明确要求:
测试报告出具时间不超过6个月
-附CNAS/CMA资质证书复印件
包含性能测试曲线(TPS响应时间图、并发用户数趋势图)
安全测试需提供OWASP TOP 10漏洞扫描结果
招标项目中,自行生成的测试报告因缺乏渗透测试章节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文件。
建议投标前-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第7章"技术规格和要求"中关于测试报告的明确条款。当要求"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"时,自行报告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。必要时可提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符合性测试,周期通常为15-30工作日。